博时津开科工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8 月 29 日
基金名称 博时津开科工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津开科工产业园 REIT
基金主代码 5080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8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博时津开科工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津开
科工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注:本基金场内简称为“津开产园”,扩位简称为“博时津开产园 REIT”。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证监许可[2024]554 号
的文号
自 2024 年 8 月 21 日
基金募集期间
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
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单位:元)
有效认购份额 500,000,000.00
募集份额 利息结转的份
(单位:份) 额
合计 500,000,000.00
其中:募集期 认购的基金份
间基金管理人 额 (单位:份) 0.00
运用固有资金
认购本基金情 占基金总份额
况 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
无
的事项
认购的基金份
其中:募集期
额(单位:份) 590.00
间基金管理人
的从业人员认
占基金总份额
购本基金情况 0.0001%
比例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 是
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
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4)本基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
(5)本基金经过比例配售,最终向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
数量及其比例如下表所示。本次自主配售的结果符合基金管理人事先在《博时津开科工产
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网下询价公告》、《博时津开科工产业园封闭
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
投资者类型 获配基金份额数(份) 占募集总份额比例(%)
战略投资者 350,000,000 70.00%
网下投资者 105,000,000 21.00%
公众投资者 45,000,000 9.00%
合计 500,000,000 100.00%
其中战略投资者获配明细如下:
承诺认购的 占基金发售总 限售期(自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基金份额数 数量比例 基金上市之
量(份) (%) 日起)
(一)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二)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
润信托·睿盈 1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
合资金信托计划”)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
划”第 12 期)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
划”第 13 期)
其中网下投资者获配明细如下:
询价阶段申
序 有效认购数 获配数量 可交易份额
配售对象名称 报价格(元)
号 量(份) (份) (份)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能甲专门投资组合甲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账户专门投资组合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
募证券投资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投资基金
泰康资管-招商银行-泰康资
产纯泰 57 号资产管理产品
泰康资管-招商银行-泰康资
产纯泰睿智资产管理产品
工银瑞信投资-工商银行-工
合资产管理计划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民美好生活养老年金保险
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券投资基金
青骓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
券投资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自有资金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
募证券投资基金
青骓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
券投资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证券-君龙人寿保险有限
人寿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证券-财信吉祥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中
信证券财信人寿睿驰 1 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投资基金
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资基金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
券投资基金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投资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泰康资管-中国银行-泰康资
产纯泰智选配置资产管理产品
中信证券资管-北京银行-中
理计划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万能-团体万能
德邦证券资管-中国国际金融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青骓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
券投资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华金证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华金证券国任保险
一资产管理计划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券投资基金
东吴证券-利安人寿保险股份
嘉实基金-财信吉祥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嘉
实基金宝睿 2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型保险专门投资组合甲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万能-个险万能(乙)
中信证券-复星保德信人寿保
险有限公司-传统险-中信证
券复保睿驰 1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中信证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
睿驰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CT001 沪
中信证券-杭州钱丰网络科技
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新投资基金
青骓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
券投资基金
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民国泰民安 101 期限保本型
(三年滚动)商业养老金产品
A 款-泰康组合
广发证券资管-长江财产保险
中信证券-招商银行-中信证
计划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投资基金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内
可交易的份额不超过其获配份额的 20%,具体金额详见上表“可交易份额”;自本基金上
市后的第四个交易日起,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获配份额可自由流通。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
配售对象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基金《询价公告》所披露的上述安排,承诺遵守上述期间
的交易要求。监管机构有权对网下投资者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根据前述网下投资人的交易要求,除可交易份额外,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
(含上市首日)内网下配售对象获配的其他份额不得卖出。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
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网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承诺,如违反,监管机
构有权采取措施。
(6)本次发售未出现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和实际认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认购数
量的投资者。
投资者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其认购确认情况,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
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存续期自基金合同初始生效日后 35 年。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本基
金可延长存续期限。否则,本基金存续期届满后将终止运作并进入清算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在基金存续期内封闭运作,不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在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申请上市。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刊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本基金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基金份额在上交所上
市之日起即可流通。投资者使用场内证券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参与上交所场内交
易;投资者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转托管参与上交所场内交易或在开通
基金通平台转让业务后在基金通平台转让,具体可参照上交所、登记机构规则办理。
风险提示: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最终投资标的为基础设施项目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
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等特殊目的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
完全所有权。基础设施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
设施基金 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
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
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
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
运营收益并承担标的资产价格波动,因此与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
征。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
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结果不代表本基金存
续期间基础设施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金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
报告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基础设施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基础设施资
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能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
基金交易价格会因为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
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
本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